关于延长《济南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阅读量:75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5日

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科研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科研诚信管理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生态环境,现根据《济南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将《济南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济科发〔2020〕58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8月30日,编号:JNCR-2022-0060004,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济南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济科发〔2020〕58号)

《济南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济科发〔2020〕58号).docx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4日



4000555146
0.05182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