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导航

一、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一)申报主体 在济南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型企业,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单独申报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7)企业拥有有效专利数量2件以上或发明专利申请量7件以上; (9)企业为实施专利导航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专业人员等保障,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资源分析基础; (3)已列入国家、省、市专利导航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2)规模以下企业限报1项企业专利导航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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