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县2020年第一季度创新通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下同)、市科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及时掌握各区县科技创新动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县(市)区、高新区创新情况通报工作实施方案》(济科发〔2013〕29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创新通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通报附件1:创新通报报表(处室、局属单位)由各责任处室分别进行填报,附件2:创新通报报表(各区县)由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填报。本次数据报告期为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二、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同时报送2020年第一季度科技亮点工作情况,简要文字描述即可。
三、相关报表电子版见附件。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12:00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颂 82063026;张卫敏 66608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