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项服务券服务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量:90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4年度专项服务券工作,根据《济南市中小微企业专项服务券实施细则》(济工信服务体系字〔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服务券支持内容及额度

(一)体系认证服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咨询认证服务并取得相应认证证书。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仅支持中小微企业首次申请体系认证服务,不支持体系认证后的年审服务,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1次。

(二)审计服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审计服务,出具相应审计报告(完成行业报备并赋码)。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1次。

(三)法律顾问服务

支持律师事务所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年度法律顾问服务,以及企业治理结构、劳动人事、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防控合规指导等非诉讼类专项法律服务。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1次。

(四)技术应用服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用于生产、检测、实验等计量器具的非强制类检定、校准服务,按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进行检定、校准,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出具检定、校准证书。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1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用于主营业务产品研发、打样、测试等相关领域的增材制造服务(3D打印),提供三维模型图,并交付相应打印成品。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1次。

(五)绿色低碳服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工业节能节水诊断咨询、绿色制造咨询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碳核算、碳核查、碳足迹评价、绿色低碳产品认证等服务,并交付相应服务报告或证书。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10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1次。

(六)工业软件推广服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计、过程控制、生产经营管理等领域的工业软件推广服务,并交付使用相应软件产品。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50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1次。

(七)培训辅导服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提升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与水平的培训辅导服务(工信部或国家级相关机构授权认可),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1次。以企业名义组织员工申报,每单位限报2人(姓名与职工参保明细一致),单人最高支持额度1000元。

(八)创业孵化服务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初创期中小微企业(上年度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与工商注册地址一致的实体创业空间、创业场地并配套相关创业孵化服务;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项目辅导服务,并帮助企业成功入围国家、省、市各级创业创新大赛。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1次。

(九)市场开拓服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品牌咨询、产品推广、网络营销、拓宽市场渠道、参与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服务(不含展会、展览、展销类项目),并帮助企业达成实质性市场推广或合作成果。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1次。

(十)融资促进服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资产评估、商业价值评估、人才价值评估、企业信用评价等融资增信服务,并出具相应评估(评价)报告;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咨询服务,并帮助企业与合格机构投资者达成股权融资意向。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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