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阅读量:130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

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预审服务技术领域已调整完毕,为更好地服务济南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全面做好专利申请、专利复审和无效请求以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快速预审服务,规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的备案工作,保护中心拟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时间

2019年9月23日—10月31日

二、备案申请条件

申请备案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或登记地在济南市行政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高校;

(二)申请备案的单位应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三)申请备案的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三、备案申请材料

(一)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备案申请方式

(一)申请单位如实填写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将备案申请材料通过邮递方式寄交至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8楼F区,联系人:李浩,联系电话:66608865;申请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ihao1@shandong.cn;

(三)《关于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电子版的地址为:

http://jngsj.jinan.gov.cn/art/2019/9/23/art_1924_3307682.html;

(四)请申请主体备案企业加QQ咨询群883578106。

五、备案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高校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拟备案申请主体名录,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备案名单;

(四)保护中心将备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附件: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

 

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19年9月23日 



2018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同意建设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批复》(国知发管函字〔2018〕219号),同意在济南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现阶段将面向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后续还将根据区域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业务拓展和优化。

目前,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在开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保护中心可以为济南市行政区划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高校开通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绿色通道”。


申请主体备案成功后会带来重大“利好


01

发明专利授权周期将由原来的平均22个月缩短为3至6个月,实用新型专利由原来的7至8个月缩短为1个月,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周期缩短为5至7个工作日,大大缩短授权;

02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接到中心的复审案件、无效案件会优先处理、加快受理,大大缩短企业专利的确权时间;

03

可通过简化办案程序,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假冒专利案件和外观设计侵权案件一般可在10日内办结,发明及实用新型侵权案件一般在1个月内办结。


通过保护中心还可以办理专利申请快速预先审查服务、复审和无效宣告请求预审服务以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服务,使创新成果保护能更及时的回应市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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