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优质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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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鲁发[2018]28号),紧密围绕实施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好品山东”建设,在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打造更多名优品牌,以满足群众消费升级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优质品牌(产品与服务)的培育认定工作。


 一、培育认定条件


    (一)山东优质品牌(产品)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在山东省内注册成立3年以上;

    3.拥有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范围涵盖申报产品;

    4.申报产品连续生产3年以上,且近3年申报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在各级质量监督检查中均为合格;

    5.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6.申报产品具有行业领先的生产技术条件、工艺装备及检测能力;

    7.企业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8.申报产品行业领先,采用先进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并主动声明。


    (二)山东优质品牌(服务)

    1.符合国家有关劳动职业健康与安全、税收、环保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在山东省内注册成立3年以上;

    3.建立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保障机制;

    4.拥有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

    5.服务质量在省内外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在行业内具有示范作用;

    6.近3年来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服务质量问题。


奖励补助
4000555146